按照市政工职评办《2016年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意见》(津政职办[2016]4号)和教育系统政工职评办《关于beplay体育做好教育系统2016年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beplay体育手机版实际,现将2016年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1、严格把握参评范围和对象。参评人员应为在编在册、主要职务职责是从事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所对应的岗位应属于前九种、后九种以及拓展延伸的12种政工专业岗位。
2、严格坚持向前九种参评岗倾斜、向业绩突出者倾斜、向科级以上人员倾斜和控制转系列申报的“三倾斜、一控制”重要指导原则,且转系列人员评审通过比例不能超过当年下发指标总数的三分之一。
3、严格评审程序和规则,从今年起,实行“双公示”制度,即在评审前公示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条件;评审后对申报人主要业绩和条件再进行一次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中反映意见较大的应暂缓申报或取消任职资格。
4、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代表作品应满足字数要求,
2016年
6月
28日
以前发表的作品在2300字以上,
2016年
6月
28日
(含)以后发表的作品在3000字以上。
5、对取得非政工专业的学历、学位,申报政工专业职务时强调真才实学,要能力业绩突出,确认政工员,需提交2000字左右体会文章1篇;确认助理政工师,需提交2500字左右体会文章1篇;确认政工师,需提交3000字左右体会文章1篇。凡确认初级、中级政工专业职务,必须参加政工专业理论培训“以考参评”考试并取得90分以上成绩。
6、对转岗转系列申报,比正常申报增加1年政工岗位履职年限。
7、本级纪委、组织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对本单位评审过程中无违纪、无举报、无上访事件发生等相关证明材料。
8、建立统一规范的卷宗整理模式。申报高级政工师的卷宗,要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提供的统一样式进行组卷。院政工职评办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指导好申报人卷宗的填报工作,精心组织申报人履行好申报手续,准确提供凭证。按主、副卷要求,做好每项内容凭证验收验证和归卷归档工作,达到统一规范、讲究质量的效果。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1、评聘高级政工专业职称任职资格,采取能力、业绩、资历评价量化赋分的办法,把个人、单位(各党支部)、评委赋分和群众评议监督结合起来。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工职评办规定的标准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给予恰当合理的赋分。
2、对政工专业人员身份鉴定需进一步严格,各单位一律提供申报人政工岗位和年限真实性证明,确保申报人员身份、岗位和年限的准确。
参评人员专业年限的截止日期为
2016年
12月
31日
,其论文、学历、荣誉称号的获得以中评会评审前为准。
三、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1、申报政工专业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津党宣发 [2016]17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必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关心群众,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年度履职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3、申报高级政工师除六项能力须达到及格等级分外,业绩资历必须具备10分以上。
4、辅导员系列评聘政工职称按照《天津市高校辅导员评聘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实施意见》(津党教[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7月11日至
8月
15日
)
1、调查摸底,对学院政工专业人员现状和2016年准备申报职称人员进行摸底,并报教育系统政工职评办。
2、调整机构,根据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和评委会成员,并报教育系统政工职评办备案。
3、制定相关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评委会成员集中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掌握职评工作新形势、新规定、新特点。
4、筹备召开政工职评工作布置会。
第二阶段:申报推荐阶段(
7月
18日
至
8月
29日
)
1、个人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职称报名表,并将表格上报院政工职评办。(
7月
18日
至
7月
19日
)
2、个人准备申报材料:填写《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申报表》,制作卷宗材料。(
7月
20日
至
8月
20日
)
3、各单位考核推荐,上报院政工职评办(召开述职会、群众评议会、公示)。(
8月
26日
前)
①述职会:先由申报人述职,所在党支部组织相关干部群众对申报人六个方面的综合能力予以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员予以赋分。
②群众评议座谈会:参评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不得少于12人,群众评议以核实审议被推荐人申报表中的评价表(一)(二)(三)的内容为主,并原汁原味做好评价记录。(述职会和群众评议会可安排一次完成)
③公示:对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的材料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单位负责制作公示牌,公示地点在南院办公楼一楼,公示内容为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条件和评价结果。院职评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填写申报人员公示情况表。
4、材料审核。院政工职评办对各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确保参评人员的基本条件符合申报要求,然后提交院中级评审委员会审核。(
9月
4日
前)
第三阶段:评审报卷阶段(
9月
5日
至
9月
12日
)
1、召开中级评审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进行评审工作,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按照教育系统政工职评办下达的推荐指标进行评审、赋分、述职答辩和投票推荐。(
9月
5日
)
2、公示。对评选出来的申报人的主要业绩和条件再进行一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上报卷宗。院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向教育系统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报送推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申报卷宗材料。
五、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及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支部要深入理解政工职评工作对稳定队伍、稳定基层、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搞好宣传教育,帮助广大政工人员深入了解职评政策的内容,熟知政策标准,正确对待职称评定,深入扎实地解决好各种矛盾和难题,营造和谐气氛,确保今年政工职称评定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2、严格掌握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各支部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把握好个人赋分、单位和群众赋分、群众评议、公示、推荐五个环节。教育和指导申报人据实填写,做到赋分得当,材料齐全。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严格遵守时间,掌握工作进度,务必做到准时完成各项工作,准时报送材料。
3、文件相关内容由政工职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
年7
月8
日